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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中山市社会组织 等级评估结果的通告

时间:2018/11/19 10:40:00  作者:  来源:

 关于2018年度中山市社会组织

等级评估结果的通告

 

相关社会组织:

根据《中山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过参评单位自评、评估专家组实地考评、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及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决定对以下30家社会组织予以通并颁发相应等级牌匾(仅3A以上和证书。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获得等级

1

中山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5A

2

中山市慈善总会

5A

3

中山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5A

4

中山市经济研究院

5A

5

中山市三角镇商会

4A

6

中山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4A

7

中山市茶叶商会

4A

8

中山市企业联合会

4A

9

中山市肇庆商会

4A

10

中山市汇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A

11

中山市江西商会

4A

12

中山市古镇镇商会

4A

13

中山市同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A

14

中山市博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A

15

中山市客家商会

4A

16

中山市菊城公益服务中心

4A

17

中山市半导体照明行业协会

4A

18

中山市向日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A

19

中山市韶关商会

4A

20

中山市互联网应用创新协会

3A

21

中山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3A

22

中山市林学会

3A

23

中山市三乡镇商会

3A

24

中山市古镇镇青年企业家协会

3A

25

中山市文化产业促进会

3A

26

中山市圆融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3A

27

中山市蓝天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3A

28

中山市机械工程学会

3A

29

中山市客家经济文化促进会

2A

30

中山市物联网协会

1A

      本次等级评估有效期限为5年,在有效期内,我局将对受评单位进行跟踪评估。希望获得等级的社会组织保持荣誉,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关于2018年度中山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的通告4050.pdf

 

                                      中山市民政局

                                     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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