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龙副市长慰问阜沙镇困难老人
10月是敬老月,10月20日下午,杨文龙副市长在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宇健、市民政局副局长刘少卿等的陪同下来到阜沙镇牛角村慰问困难老人卢鉴辉老人。慰问中,杨市长卢伯促膝交谈,关切询问他和太太的身体状况、生活情况和子女工作情况,嘱咐老人家要保重身体,并为卢伯送去了慰问金,祝愿他健康长寿。
老人自强不息精神得到肯定
据悉,卢鉴辉现年66岁,一家四口居住在一间 65平方米的低保改造房。卢鉴辉从2000年开始享受低保政策的扶持,一直到2014年两个子女从学校毕业参加工作才退出低保。妻子梁媚欢是四级智力残疾人,不能参加工作。在卢鉴辉一家脱贫的过程中,特别是在购买社保、医保、2个女儿学费等方面,市镇村三级都给与过他很多帮助,他十分感激帮助过他的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为了早日脱贫,卢伯除教育2个儿女好好学习,争取找到好工作外,他目前还正在协助牛角村参加道路清洁工作每月可以享受450元补贴,闲时还上街代充石油气赚取劳动费,每月领取1067元养老金。杨文龙副市长充分肯定了卢伯自强不息的精神,他说,市委、市政府在全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采取一系列惠民举措,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老年群体的生活水平。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常怀敬老之心,主动关心、尽力解决老年人实际困难,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创造更好的条件使广大老年朋友安享晚年生活,市镇村三级多联动社会资源帮助更多类似卢伯的老人早日脱贫。
市镇村三级加大困难老人慰问帮扶力度
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今年“三节”(中秋、国庆、重阳)期间我市市镇村三级连日来开展了百岁及困难老人节日慰问活动。部分镇区和涉老单位还为老人举办敬老宴、爱心义诊、文体比赛、曲艺表演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敬老月”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困难老人“病有所医”
近年来,中山陆续对户籍三无五保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孤老烈属、孤老复员军人、孤老退伍军人、部分1-6级残疾军人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予以全额资助。困难老人除享受定额报销+门诊减免外,根据2013年出台的《中山市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双低家庭”老人在享受了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及医疗机构费用减免后,政府对其核准住院(含特定病种门诊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比例救助。
《中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还规定,老年人在本市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金,并享受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等服务。各级卫生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医护人员为老年人进行年度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已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应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就诊服务。此外,大部分镇区已对户籍65岁以上老人提供了定期的免费体检服务。
困难老人殡葬基本费用减免
凡具有中山市户籍、去世后遗体实行火化的,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对象、残疾人以及特殊优抚对象,由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免费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费(3天以内)、遗体告别厅租用费(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费(殡仪馆思亲楼10年以内)。
80周岁以上户籍高龄老人享政府津贴
自2010年7月1日起,我市年满8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可以享受高龄老人政府津贴,标准是:80-89周岁每人每月3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古镇镇、火炬开发区、东升镇、南头镇等镇区结合自身经济条件,相应降低老人年龄门槛和提高补贴标准。2013年,我市向3万多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近1500万元。
免费乘公交、免费入公园和旅游景点等先
新老中山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公共汽车公司的市内公交车;户籍老人进入本市影剧院和体育健身场所享受半价优惠,免费进入本市公园、文化馆(宫)、纪念馆、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和旅游景点。中山供水企业对独身和无子女的老人,每月每户减免4吨水费,免费维修水龙头和水管;对老年人因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等纠纷提起的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给予司法救助;老年人办理扶养、助养、赡养协议公证时,公证机关免收公证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