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中山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举报有奖!中山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3月22日,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4月1日我市民政部门积极行动,迅速响应,召集公安、市场监管等20个相关部门收看了省民政厅组织的专项行动视频部署会议。会后,市民政局制定了我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重点打击对象有六类:一是利用“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海峡”“广东”“岭南”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六是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为动员社会力量和各界群众积极参与治理非法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制定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奖励方案,鼓励各方积极举报。举报范围:未经登记但以社会组织名义在中山市内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举报形式:可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向中山市民政局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包括非法社会组织名称、图片证据、详细地址、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内容等,实名举报需提供举报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不予奖励。举报热线,88889103。奖励条件:举报者为第一举报人,被举报的非法社会组织未经国家民政部或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中山市民政局等官方网站公开曝光,且非法社会组织信息清晰、证据确凿的,经中山市民政局立案确认,可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匿名举报不予奖励。奖励标准:经查证属实,确认举报者为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如非第一举报人,不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举报查实一宗奖励人民币500元。